期刊文献+

井下三轮运输汽车退出矿山作业市场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三轮车原称三轮农用车,《GB7528-2004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将三轮农用车更名为三轮汽车,将四轮农用车更名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统称为低速汽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低速汽车由公安部门管理。本文所指的三轮汽车是三轮汽车家族的一个部分,是在金属非金属矿山承担井下运输作业的三轮汽车。在矿山被称为三轮车,和习惯一致,下文中统称为三轮车。
作者 刘福康
出处 《矿业装备》 2016年第8期40-42,共3页 Mining Equip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