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由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演变成的大规模撤点并校,违背了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给农村的义务教育带来新的困境。究其原因,是就近入学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出现了异化现象,学生的基本权利被异化为单方义务,政府的法定义务被异化为管理特权。后撤点并校时代,必须树立"新常态"的教育思维,把农村就近入学纳入法治轨道,遵循教育规律,切合农村实际,并坚持"就近入学"标准的"三位一体"策略。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250-256,共7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江苏省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改革的合法性逻辑研究"(15HQ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