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中央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势必会在价值取向、权力配置、制度设计等方面对初查制度产生积极的影响。通过"以审判为中心"的新视野来重新审视现行初查制度,其存在初查程序异化、盲目照搬侦查程序、缺乏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以及对初查证据缺乏统一的规定等问题。在"以审判为中心"司法理念的指引下,应当采取明确初查制度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厘清初查与侦查之间的逻辑关系、完善初查的具体措施以及初查制度的追责程序等措施。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86-92,共7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