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00年中国与东盟的禁毒合作机制建立以来,中国与东盟在该机制下,制定相关禁毒法规,全面预防、打击和控制毒品犯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禁毒合作机制也日趋完善。文章认为因中国和东盟诸国在政治体制和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对禁毒的态度和力度也不尽相同。在中国与东盟开展的各种合作当中,相关禁毒法制的发展明显存在滞后性。从法律的视角看待,该机制也存在诸如"硬法"较少、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缺少纠纷解决机制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建议通过制定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建立可行的刑事司法协助制度、建立强效的联合执法队伍等方式予以完善和解决,以深化该机制下的禁毒合作。
基金
广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SK13YB103)
梧州学院院级科研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12B013)的阶段性成果
"梧州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