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外国法查明是理解并适用外国法的前提,因此构成国际私法理论与实践的基础。各国在将外国法视为事实还是法律的问题上争执不休,但这一讨论更多是在举证责任方面而非司法认定方面。考察并比较代表性国家在查明外国法方面的具体处理,对理解其制度设计在裁判流程中的定位意义关切。欧盟与美洲国家间在查明外国法方面的区域合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作用不容小觑。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日益完备,但制度的运作仍然可以借鉴国际的有益经验。
出处
《海峡法学》
2016年第3期90-98,共9页
Cross-Strait Legal Science
基金
北京仲裁委员会2015年科研基金项目<国际商事仲裁证据规则的制定与适用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5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