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课要上出“语文味”,就必须在品析语言文字上下功夫,语文课之独立价值是语言文字的学习,语文课的美就潜伏在语言文字的深处。引导学生品味语言,立足于语文教学之本,才能使之真正感受语文之美。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在“课程性质”部分这样表述:“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的课程。”这是最有意义的表述,是对“语文课程”性质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定位。“语文课程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这一句话开宗明义,指向明确,表述有力,前所未有,准确地指出了语文课程最为本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