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曾经作为我国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营业税逐步退出,新的地方税主体税种的构建应该提上日程。本文从现阶段我国税种配置对地方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入手,在保持地方现有财力不变的前提下,尝试进行消费税划归地方后增值税分享比例的测算,据此认为不同地区应因地制宜进行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可以考虑将部分消费税种类划归地方进行地方税主体税种建设,同时在过渡时期应适当调整地方的增值税分享比例。
基金
四川省软科学课题<"营改增"后四川省地方税源建设研究>
西南交通大学中央高校科研业务费专项研究课题<"营改增"后地方税收体系建设研究>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