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明确了普通高中语文教学的“三大能力(应用能力、审美能力和探究能力)”和“三维目标(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及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为语文教学定下了基调。而《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的语文课程目标,要求广大语文教师必须注重信息技术的运用,整合语文课堂教学内容,以开阔学生视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进而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和能力。实践也进一步证明,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教学能更好地实现高中语文教学的整合,提高语文教学效益。
出处
《教师》
2016年第27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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