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购房后方知受赠的是人防车位 购房者有权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编辑同志:两个月前,某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促销。打出了“购套房,送车位”的广告。我因此前往购房,并与该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明确写明了赠送的车位编号、面积、界线等。近日,当我前往办理停车位产权手续时,却遭到房管部门拒绝,理由是该停车位属于小区内的人防工程之一,虽然非战时与普通车位没有什么区别,即可以用于临时停放车辆,但却不能销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个人,更不能办理产权登记。而面对我的质疑,该公司竞置之不理。请问:我能否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作者 颜东岳
出处 《农村百事通》 2016年第19期50-50,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