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球性金融危机让各国(地区)达成国际监管合作的共识,然而域外监管中监管失衡和重复监管所造成的困局与矛盾导致监管合作停滞不前。因此,"替代合规"制度的出现为域外金融监管合作找到新的突破口。本文以对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对域外监管规则的可比性认定为研究对象,探究"替代合规"制度的适用理论;通过着重对于香港金融监管规则的可比性认定意见的分析,探讨"替代合规"制度作为域外金融监管新方式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旨在为今后我国域外金融监管规则的制定提供参考。
出处
《上海金融》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63-67,共5页
Shanghai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