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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公司的安全规定,不给认定工伤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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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你好: 我在工作时由于没有戴防护手套,灼伤了手,公司说我违反了公司的安全规定,不给认定工伤,就给付医药费,这合理吗? 易安网友 易安网友,你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作者 施倚
出处 《劳动保护》 2016年第10期104-104,共1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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