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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有过错?劳动者就能不辞而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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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读者朱征来信咨询:我进城后被一家园林公司聘用,从事花草维护工作,与园林公司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一直没有为我缴社保费,在上班一年后不辞而别。公司在联系不上我的情况下,对我作了自动离职处理。
出处 《村委主任》 2016年第19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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