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补贴的方式压减过剩产能,是改善供求关系、提高行业效益的有效手段,也是玻璃行业“十三五”期间实现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关键所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34号文《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实现“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平板玻璃产能,使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探索由大型骨干平板玻璃企业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联合设立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奖补主动退出的产能”的要求。
出处
《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
2016年第8期12-13,共2页
Architectural Glass and Functional G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