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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产金省区金矿税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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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其中,黄金矿石征收税率限定在1%~4%范围内,以金锭为征税对象。截至目前,山东、河南、江西、云南、湖南等十大产金省区已经确定各地区具体税率。
出处 《矿产勘查》 2016年第5期692-692,共1页 Mineral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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