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规划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抓手,对城市发展起着重要的控制、引导作用。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法定规划,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城市发展的复杂性和不可预测性,决定了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动态性,当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产生矛盾时,根据矛盾的具体情况,可考虑以对规划进行修改。规划修改必须需符合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同时在规划修改工作中,应做好矛盾的甄别与处理工作,应重视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和规划修改的影响因素分析,应明确并控制规划修改的外延,应科学统筹规划修改后城市功能绩效的发挥,只要这样才能保证规划修改的科学性,促进城市的良性和可持续发展。
出处
《甘肃科技》
2016年第18期101-102,共2页
Gansu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