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书写单位符号与化学元素符号之间应留1个字母的空隙,例如:mm Hg(毫米汞柱)、cm H2O(厘米水柱)。(2)一般不能对单位符号进行修饰,例如:加缩写点、下标、复数形式或在组合单位符号中插入化学元素符号等。(3)必须以单位符号与汉字共同标明某一单位时(例如"23 mg/kg体重"),该汉字字号应小于正文,以示区别。(4)在一个组合单位符号中,斜线不应多于1条[例如:mg/kg/d应写为mg/(kg·d)]。
出处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CAS
2016年第18期2702-2702,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Laboratory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