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朝皇后亡故后,除个别因宗教信仰与特殊遗命外,一般皆祔葬皇帝陵寝,妃嫔去世后祔葬皇后陵寝。宦门阶层家庭中,正室夫人、一位或者多位继室夫人卒后共同祔葬丈夫陵墓为宦门妇女丧葬的最主要形式,次室一般不能与丈夫合葬。平民阶层妇女卒后一般与丈夫合葬,葬式简单,随葬品少而粗糙。亡故夫妇的子、孙是合葬葬礼的主要主持者,亡故男性的同辈血亲兄弟、续娶夫人、女儿甚至是其夫人娘家人亦可为合葬、迁葬的主持者。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120-127,共8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BZS002)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2016年度规划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