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3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财税[2016]36号文明确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房地产和建筑业、金融服务业以及生活服务业等纳入增值税体系。为了解"营改增"对浙江辖内小额贷款公司的影响,我们对湖州辖内小贷公司"营改增"的相关情况开展了调查。"营改增"后总体税负有所上升按照2015年浙江小贷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测算,"营改增"后将使小贷公司税负增加20.1%,同时将导致税前利润率下降1.0个百分点。
出处
《银行家》
北大核心
2016年第9期58-59,共2页
The Chinese Ba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