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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慈善组织登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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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开始施行,为切实做好慈善组织登记等工作,依据慈善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有关登记管理条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机构地区 民政部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 2016年第18期10-10,共1页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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