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恣意到谦抑的理念转型是现代税法变革的基本要求,而税法谦抑的核心应当是税权谦抑。从二元税权理论出发,税权谦抑应同时兼顾国家税权谦抑和纳税人税权谦抑双重内涵,然而实践中税权运行总是有意无意地脱离合法轨道,成为背反税权谦抑理念的"顽疾"。税权治理惟有回归谦抑品性,尊重人民自治空间,通过公众参与来弥补税收民主的不足、用比例原则规范税收执法、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的税权、提升纳税遵从方能达致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利益、推动税收法治实现的目标。
出处
《现代经济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78-82,共5页
Modern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离境退税法律制度完善研究"(项目编号:16CFX059)的中间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