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从人作为"类存在物"出发,承认社会进步的历史意义,也就必然承认已取得了政治解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正义。不过,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在"人的解放"实现的情况下,分配正义才能最终实现。政治解放只是使社会成员从那种分离的、孤立的、个人主义的和自私自利的状态下解放出来,只是完全摆脱了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奴役的境况,虽然取得了政治上的权利,但还没有达到人的解放的社会,因此分配正义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但是,我们不可否认,政治解放为人的解放的实现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政治解放的进程促进了分配正义的实现。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81-86,共6页
DongYue Tribune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国家一般项目"马克思‘人的解放’与新时期核心价值教育问题研究"(编号BEA130027)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马克思‘人的彻底解放’问题研究"(编号11ZX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