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体要求。财政监督是现代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离不开财政监督法制建设。《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2000年经湖南省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施行,为推动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已不能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本文结合湖南省财政监督工作现状,分析财政监督法制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重在探索完善《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修订的可行性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