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法院组织体系中,无论是外部关系还是内部组织机构,司法行政权总是通过各种方式对审判权进行渗透,导致司法地方化与行政化现象日趋严重。因此,如何实现法院审判权与行政权的分离是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在理论构造上,有必要引入现代法院组织与管理理论,对现行法院组织体系进行重组与改革;在组织模式上,应建立集权为主、分权为辅的现代智慧型法院组织体系与框架结构。通过二者的合力举措,完成我国现代法院组织体系的升级换代,以保障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落地成功。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151-160,共10页
Law Science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5批面上资助项目"建立独立于行政区划的司法管辖区制度研究"(编号:2014M550990)
陕西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法官员额制改革之实证研究"(编号:2016F005)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