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澳门特区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针对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适用不同的法律制度,较好地反映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特殊性。从实践情况来看,这些制度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其中,2007年出台的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专门用于规范12岁至16岁的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措施和司法程序的设计回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帮助违法青少年改过自新,也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和提高程序效率。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6年第5期50-59,共10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基金
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