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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起贫困生读公办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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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国务院获悉,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要求,推进教育公平,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确保政策落到最贫困家庭的学子身上。
出处 《广东农村实用技术》 2016年第8期9-9,共1页 Journal of Guangdong Rural Proctical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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