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行是农村治理机制的创新之举。一方面,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农村治理中产生了积极效应:一是基层治理模式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二是基层政务由信息公开到权力公开的扩展;三是基层治理主体由单一性向多元化的拓宽;四是基层治理机制由无序碎片化向有序规范化的整合;五是基层治理生态由封闭传统型向现代开放型的发展。另一方面,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在农村治理中也表现出乏力的一面:一是基层干部的低待遇与高责任之间冲突;二是传统农村治理与现代法治接轨产生的社会矛盾;三是农村社会组织的缺乏与治理结构的失衡;四是行政村规模过大与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运行效果的悖逆。
出处
《前沿》
2016年第8期83-87,10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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