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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婚姻法实施时的亲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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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于1950年5月1日施行。《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结婚年龄男20岁、女18岁;结婚男女要到政府登记,经政府审查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发给结婚证书,视为合法婚姻,受法律保护。《婚姻法》还规定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等等。
作者 刘书俊
出处 《河南文史资料》 2016年第3期17-20,108,共5页 Henan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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