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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者不幸溺亡呆险公司能否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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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实生活中,因为见义勇为救人而不幸身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在一次野外作业过程中,一名员工意外落水,另一名员工见状立&Ⅱ跳入水中施救,不幸双双溺亡。单位在对员工的近亲属进行赔付并取得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后,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死者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谁知,保险公司以救人溺亡不属于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伤害”为由,拒绝对救人者赔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作者 田野 丛林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38期56-57,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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