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贵州的土司制度脱胎于前代的羁縻制度,至元代渐成雏形,而到明代则日臻完备。随着贵州行省的设立,明朝中央政府在贵州少数民族地区逐步实施了"改土归流"政策。虽然明代贵州的"改土归流"受主客观因素制约未能进行彻底,但是在客观上引起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多重生态建构,加快了贵州与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一体化的进程。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39-43,23,共6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科研启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