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堰法官被刺事件的成因折射出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存在的制度性缺陷:程序繁琐,非诉机制不能保障公平且效率低下,非诉与诉讼机制间缺少衔接、协调规则。为此,应减少解决劳动争议必经的法定程序;回归工会劳动者代理人的角色定位,引入政府参与的三方机制,采用仲裁自愿原则并全面实行"一裁终局";构建非诉与诉讼机制间的各种衔接协调规则。只有这样改革现行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才能从根源上避免类似恶性案件再次发生。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120-124,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基金
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层司法能力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四川城镇化加速时期劳动争议非诉解决机制研究>(项目编号:JCSF2014-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