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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依托营销系统做好电价审计工作(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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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基本电费收取情况审计2.1基本电费应用范围及有关规定根据原水利电力部《关于颁发〈电、热价格〉的通知》(水电财字[1975]67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大工业电价应用范围是: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20(315)k VA及以上者收取基本电费。基本电费可按容量收取,也可按最大需量收取。按最大需量收取时,最大需量值不低于用户变压器容量的40%;当用户最大需量超过核定值的5%时,超过5%部分的基本电费加一倍收取。
作者 梁海军
出处 《农村电工》 2016年第1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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