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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拟修订化妆品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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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国食品与药品安全部日前发布G/TBT/N/KOR/669号通报,拟修订化妆品法实施细则,修订以下主要内容:化妆品生产商强制法规中,不包括负责化妆品二次包装或加贴标签的相关方;化妆品生产商一销售商法规的相关要求列表里,不再要求提供有关申请人无精神疾病,无药瘾或服用其他有害物质的健康证明。
出处 《质量与认证》 2016年第10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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