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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公积金贷款惠民成“鸡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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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让缴存人员可以在购房时享受公积金贷款等优惠。然而,在一些地方,部分开发商对这一惠民政策说“不”。《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海口调查发现,不少购房者在签完购房合同、交完首付之后,被开发商以“手续繁琐”、“放款太慢”为由禁止使用公积金贷款。地方监管部门表示无力对此进行调查和处罚。到底什么原因让“放款太慢”成为禁用公积金贷款堂而皇之的理由?
作者 王存福 代超
机构地区 《瞭望》编辑部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2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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