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友善,不仅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而且是人类的共同价值追求。友善既有正义之规,又有道义之维。"正义"与"道义"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广为人知的概念,它们遵循共同的"道",在核心语义上具有共通性,都有"正当"之义和"善"的性质。"正义"的正当性偏重合法权益,强调"应得",维护社会基本善;"道义"的正当性来自人性义理、社会公理,强调"应做",维护社会较高善。区分正义之友善与道义之友善,旨在避免假借道义之名破坏社会正义。
出处
《理论视野》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26-29,共4页
Theoretical Horiz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我国诚信文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5ZDA038)阶段性研究成果
常州大学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