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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和处理好党规国法的关系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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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内法治与国家法治高度关联的前提是它们共享一般法治原理和规律,基础则是党规与国法的良好关系。历史经验证明,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有保证。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以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联动国家政治生活规范化,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只有坚持党规别于国法、党规国法分工协作,党纪严于国法、党纪挺在国法前,才能保证党内法治与国家法治良性互动,保证党内善规之治与国家良法之治相辅相成。
作者 肖金明
机构地区 山东大学法学院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39期9-9,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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