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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顶包”行为的保险责任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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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三者险主要是保护受害人的权益,故保险公司无理由因为行为人的过错而剥夺受害人的民事求偿权。文章通过剖析两个实例,认为"顶包"行为属于一种特殊的逃逸行为,并从合同相对性以及受害人权益保护的角度认为在行为人逃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受害者相关费用,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同时,保险公司应当加强提示义务,可让投保人在免责条款处签字确认表示已阅读该条款。
作者
宋毅寒梅
机构地区
西安政治学院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6年第10期177-178,185,共3页
关键词
逃逸
顶包
赔偿请求权
提示义务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22.1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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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旬刊),2015,0(28):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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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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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睿,于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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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与社会,2008(24):8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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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庆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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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研究,2015(3):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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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倩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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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经济信息,2012,0(14):22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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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明.
论格式条款及其制度完善[J]
.科学时代(综合版),2007(1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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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国,刘涛.
保险人的提示义务与投保人的告知义务如何界定[J]
.公民与法(审判版),2013(11):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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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志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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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法治,2003(1):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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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孟,巫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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