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差别化定价策略本质是一种价格歧视。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产品在定价时可以采用差别化价格策略。但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差别化收费策略收效甚微,将财政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在家庭财富信息有授权使用和高校教育质量提高的前提下,高校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科学实施三级价格歧视有利于高等教育社会总福利的提高。此外,发展民办高校也有益于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效率和公平。
出处
《教育财会研究》
2016年第4期34-40,共7页
Studies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i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