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规定的若干解读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为服务企业和个人开展对外投资、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便利《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开具,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就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有关事项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新规2016年10月1日施行后,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应如何开具?与之前规定相比,有哪些主要变化?纳税人实际执行中应注意哪些问题?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0号文件的主要条款进行了解读与分析。
作者 曹琦欢 王坤
出处 《中国税务》 2016年第10期36-38,共3页 China Tax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