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实体经济产业转型步伐加快,企业更加注重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高新技术企业的数量随之增长。今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对基层税务部门加强税源管理、正确落实税收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核心知识产权不达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企业须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出处
《中国税务》
2016年第10期56-57,共2页
China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