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与式治理是一种在全球范围内广泛兴起的新型治理模式,是我国地方治道变革的新趋向。参与式治理的关键在于公民赋权以确立公民参与主体资格,核心在于民主协商以保障公民在场表达利益,基础在于自主治理以建构公民主体性社会。在我国构建参与式治理模式需要加强分权制度改革,创新公民参与治理载体;发扬协商民主精神,畅通公民利益表达渠道;推进社区自主治理,提升公民自我治理能力。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69-74,共6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层信访治理碎片化及其法治化研究(15AZZ012)
项目负责人:于水
中央业务经费配套项目:基层信访治理碎片化及其法治化研究(SKPT2015007)
项目负责人:于水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危机视角下县域信访治理机制研究(14SHB003)
项目负责人:于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