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与自杀不仅包括教唆、帮助他人自杀,还包括组织他人自杀。关于参与自杀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学界存在着肯定说与否定说的对立。由于肯定说缺乏有力的理论支撑,因而否定说是适当的。参与自杀行为具有可罚的违法性,应当通过一定的路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予以类型化。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107-111,共5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风险社会中容许的危险理论研究"(J2014HGBZ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