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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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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日起,这些“证明”派出所不再开具 公安部等12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9类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完全能够证明的事项,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予认可,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具体包括:公民姓名、公民曾用名、公民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公民民族成份、公民出生日期、公民出生地、公民籍贯、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出处 《湖南农业》 2016年第11期8-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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