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者,指的是勤实践、敢担当、有作为。作为人民公仆来说,"为"更是有所为而有所不为之为,是行政为民之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为。"位"者,是指岗位、职位、地位,作为党员干部来说,"位"更是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之位,是在组织、单位里发挥作用之位,是领导、同事给予的评价之位。"有为才有位",这是不少领导、长辈常教育引导部属、晚辈的一句话;"有位才更有为",这是不少奋斗着的年青人满怀希望的一句话。这两句话当然是符合人之常情的道理,不可厚非。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6年第10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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