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司法实践中认定贩卖毒品罪既遂的指导标准仍存在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损害刑事司法的精确性,混淆刑事政策和刑法规范的关系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通过检讨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的诸学说,探讨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的重构,得出"买方是否实际将毒品交付给买方"这一标准满足了犯罪既遂对行为犯在过程上和程度上的要求,应承担起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贩卖毒品罪既遂与否的任务。
出处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第10期260-262,共3页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