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向银行函证是注册会计师审计、验资工作中需要执行的核心程序之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312号-函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602号-验资》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对此均做了明确要求。1999年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曾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财协字〔1999〕1号,以下简称1999年通知),该通知对函证格式、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0期20-22,共3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