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夫妻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我国《婚姻法》仅列家庭成员中夫妻财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而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的范围未作明文规定,但这不是说未成年人不享有财产所有权。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予、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出处
《中华家教》
2016年第11期45-45,共1页
The Family Education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