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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进一步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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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南平市医保中心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可监督"的原则,负责受理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从申请条件看,放宽了申请定点医药机构条件并强化了参保意识。一是申请定点医药机构不区分公立或民营性质,一视同仁;二是零售药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业满一年以上调整为满半年以上;三是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定点医疗机构,无开业期限的时间限制;四是申请定点的医药机构要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机构地区 南平市医保中心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6年第9期52-52,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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