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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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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概念界定):本办法所称网络食品经营,是指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第四条(监管主体):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全省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出处 《中国食品》 2016年第18期148-151,共4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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