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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企支付的“养老金”应否纳入社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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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主持人:国有企业在上世纪90年代为一些职工办理提前退休并支付“养老金”,提前退休的5年已经计算了连续工龄即缴费年限。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在与地方统筹并轨时,这一养老金应否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6年第10期55-5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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