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合同行为的日趋广泛,利用合同形式诈骗钱财的犯罪活动屡见不鲜。在办理经济合同诈骗案件中,司法机关对行为人的履约能力认定、主观心理状态界定、合同诈骗数额确定等方面的法律认知并不统一,进而在罪与非罪问题上有较大分歧。鉴于此,本刊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遴选典型案件,共同邀请有关专家,就特殊情形下的合同诈骗刑事规制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0期41-46,共6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